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趙江 彭滕旭 陳果)春節過后,湘潭縣人民法院持續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巧用執行措施,三日執結九起民生案,執行到位金額29萬元,專項執行頻頻告捷。
引導當事人自行處置資產
2020年7月,齊某某在遼寧省黑山縣承包業務,雇請胡某、郭某、姜某、陳某等工作,共計拖欠工資46700元。去年10月,胡某等四人起訴至法院,法院調解結案后,齊某某一直未履行。
今年1月13日,胡某等四人申請執行立案。執行干警趙江經過查控,查封了被執行人一輛小汽車,卻沒找到車輛下落,未發現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2023年2月10日,趙江上戶執行,將被執行人齊某某拘傳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履行付款義務,否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拍賣查封車輛。齊某某表示經營困難,確實無力償還,愿意以名下大眾牌汽車抵償欠款。
趙江立即與胡某等四申請人聯系,胡某等人同意與齊某某一同前往二手車交易市場,將查封車輛處置變現,償還四人欠款。雙方當場達成執行和解,四案全部執行完畢,胡某等人終于拿到了拖欠2年多的工資。
借力人大代表助執行
2月8日,執行法官譚應援帶隊到易俗河鎮某組上戶執行,現場邀請縣人大代表、村干部見證執行。
近日,湘潭縣法院審理了彭某軒、唐某萱等訴湘潭縣易俗河鎮某組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系列案。進入執行程序后,譚應援法官了解到該村干部為縣人大代表,主動與其溝通,交流案情,爭取人大代表支持。
2月8日,縣法院邀請村干部、人大代表一同前往組上執行,譚法官利用自己豐富的執行經驗苦口婆心的向村民一一釋明法理,在人大代表和村干部的協助下,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成功執行到位24萬元,該系列案執行完畢。
線上線下促執行
“沒想到我申請執行才幾天時間,縣法院就幫我執行到位了,因為我年紀大、身體不好、行動不方便,不能去法院,沒想到你們還親自上門,我太感動了,謝謝!”2月10日,湘潭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高喜朝驅車來到射埠鎮洪湖村新浦組張某家中,在該村干部的見證下,為張某辦理領款手續。
2022年5月14日,劉某駕駛機動車在湘潭縣河口鎮潭花線公路與駕駛電動車的張某相撞,造成張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湘潭縣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除保險公司承擔的賠償責任外,肇事方劉某還應賠償張某損失3588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未主動履行義務,張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執行后,執行局高喜朝第一時間電話聯系被執行人劉某,對其析法釋理,促其主動履行賠償義務。在執行干警的耐心引導下,被執行人劉某盡釋前嫌,當即表示愿意主動賠償。由于劉某遠在福建,近期不能趕回湘潭處理賠償事宜,經執行干警指導劉某將執行案款轉賬至法院指定賬戶。考慮到張某年滿74歲,行動不便,高喜朝攜團隊上戶為其辦理領款手續。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劉璐
來源:湖南法治報